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是浙江省首家三级甲等眼科专科医院。医院在眼科和视觉科学临床、科研和教育等方面处于国内引领地位,眼科专科声誉和科技创新能力位列国内第一方阵,是国家眼部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视觉健康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眼视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药监局眼科疾病医疗器械和药物临床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眼科学临床重点专科、教育部近视防控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经浙江省卫健委批复同意建设,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和绍兴市政府合作共建。绍兴院区选址于绍兴高铁北站TOD综合体项目B地块,总建筑面积约2.
因工作需要,我院绍兴院区面向社会以派遣和下属公司聘用形式招聘工作人员37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岗位基本信息及要求
(一)岗位要求
1. 所有岗位均要求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2. 除电工岗位外语水平不限外,其他岗位应聘者为硕士研究生需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平均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应聘者为本科学士需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平均6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相应等级;应聘者为大专学历需大学英语三级或应用英语A级。
岗位详细信息见招聘计划表。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绍兴院区2026年度派遣制岗位和下属公司岗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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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制对象 |
部门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周岁) |
其他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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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派A |
眼科临床科室 |
眼科医师(视光) |
3 |
眼科学、视光学等临床医学类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5 |
已取得或2026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眼科专业) |
定岗:绍兴,应届 |
|
2 |
医院派A |
麻醉科 |
麻醉医师 |
2 |
麻醉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5 |
已取得或2026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麻醉学专业) |
定岗: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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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医院派A |
特检科 |
特检医生(超声) |
1 |
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5 |
已取得或2026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超声医学专业);执业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 |
定岗:绍兴 |
|
4 |
医院派A |
特检科 |
特检医生(眼科) |
2 |
眼科学、视光学等临床医学类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5 |
已取得或2026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眼科专业) |
定岗: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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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医院派A |
检验科 |
检验 |
1 |
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5 |
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优先 |
定岗:绍兴 |
|
6 |
医院派A |
药剂科 |
药师 |
3 |
药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 |
有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
定岗:绍兴 |
|
7 |
医院派B |
业务科室(屈光手术中心) |
辅助人员A |
2 |
眼视光学、眼视光技术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 |
35 |
/ |
定岗:绍兴,辅助 |
|
8 |
下属公司派遣 |
业务科室 |
辅助人员B |
8 |
眼视光学、眼视光技术相关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 |
35 |
/ |
定岗:绍兴,辅助 |
|
9 |
医院派B |
护理部 |
护理 |
6 |
护理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 |
35 |
需持有护士资格证 |
定岗: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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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下属公司聘用 |
信息管理部 |
项目建设 |
1 |
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5 |
/ |
定岗:绍兴 |
|
11 |
医院派A |
国有资产管理部(采购中心) |
临床医工 |
1 |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35 |
/ |
定岗:绍兴 |
|
12 |
下属公司聘用 |
财务部 |
出纳 |
1 |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35 |
有工作经验优先 |
定岗:绍兴 |
|
13 |
下属公司派遣 |
财务部 |
收费 |
4 |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专业 |
大专及以上 |
/ |
35 |
/ |
定岗: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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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下属公司派遣 |
后勤保卫部 |
电工 |
2 |
不限 |
中专及以上 |
/ |
50 |
有电工工作经验、有低压电工证,有高压电工证者优先 |
定岗:绍兴 |
(二)待遇说明
按规定标准享受待遇。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国家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及其他福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系统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
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
应聘者务必确保在报名时按资格审查需要上传完整的附件材料(特别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佐证材料),否则将会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材料不全者,可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系统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意见和结果(报名人员可同步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医大眼视光人才")。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对应的专业名称,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与体检等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体检等,具体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自行关注系统、邮件、短信等渠道消息。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如下:
1个人详细简历1份
2职称、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各层次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8【已工作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清单等工作经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离职证明
9政审证明,境内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在职职工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境外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
10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四、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2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方老师,0577-88075571,jobseye@126.com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2号楼20楼2014,325027
岗位需求明细表及报名链接(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talents.wzeye.cn/apply/getNotice.action?keycode=c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