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2、社工:3名,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派出所协警:1名,限女性,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消防队队员:1名,限男性,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5、巡防队队员:1名,限男性,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期限2年,包含试用期2个月。待遇按照县编外用工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含五险一金,包食宿。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2、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共顺溪镇委。
顺溪镇人民政府